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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理工学院关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学生请假出校审批规定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6日 发布部门:防控办 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织密扎牢疫情防控网,确保校园安全,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我校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学生请假出校审批作如下规定:

一、总体原则

学生非必要不出校;审批人非必要不批假。

二、审批标准

(一)需要到校外进行核酸检测、接种疫苗、看病者,申请时需上传医院预约凭证或疾控部门短信息通知或校医室诊断书等相关证明。

(二)直系亲属病危或去世的,需上传家长知情书等证明材料。

(三)到校外参加各类考试或就业面试的,需上传预约证明。

(四)需到穗丰村内取快递(建议学生选用已经进驻学校的快递公司),须上传取件短信息通知;购买校内无法购买的生活必备品,每生每次请假不得超过1个小时,每生每周不得超过2次,返校后须第一时间通过“今日校园”销假。

三、审批程序

(一)离校不离村的,由辅导员审批。

(二)离村不离市的,由辅导员、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批。

(三)离市不离省的,由辅导员、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学生处处长、防控办主任、胡思虎副校长审批。

(四)离省的,由辅导员、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学生处处长、防控办主任、胡思虎副校长、黄圣诚书记审批。

四、罚则

(一)学生弄虚作假违规出校的,一经查实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移交司法部门。

(二)学生出校各级审批人员未能尽责履职者,与其学年绩效考核挂钩;情节严重者,将启动问责程序。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至3月27日施行;本规定由学校防控办负责解释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行调整。


                      广州理工学院防控办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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